[导读]:有天晚上,与一个朋友聊起家里的事情,关于吃的事情。 原因是她的母亲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总是把好吃的东西留给自己的家人,对待丈夫和儿女都是这样。举一个例子:家里做...
有天晚上,与一个朋友聊起家里的事情,关于吃的事情。
原因是她的母亲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总是把好吃的东西留给自己的家人,对待丈夫和儿女都是这样。举一个例子:家里做了一条鱼,她会把她认为很好吃的东西让给自己的家人吃,甚至一而再的夹到家人的碗里,自己却不吃。又或者她吃到一个自己认为很好吃的东西,她一定“要求”家人吃,说是分享。但关键的问题是,可能自己的丈夫和儿女不喜欢吃那个东西,或者那个时候不想吃。因此家人有时候感觉到的并不是分享,有一种被强迫。一次,他们会告诉她说不想吃,她就会一次又一次的问。家人被问烦了,甚至会有愤怒的感觉。
这样的情形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经常会发生。母亲感觉很委屈,好心没有得到好报。但是,这样的母亲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没有去关注别人的需要,而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要求”别人了,别人会有被强迫的感觉。
这是一种模式。那是几千年传下来的模式。这样的模式中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那就是我们并没有把自己的子女当一个独立的,有自我的人来看。其实他们的内心中并没有“分享”的观念,只有满足你或者满足自己的观念。给好东西你吃,似乎是满足你,其实他们在满足自己。真正的分享,是自己感觉很好吃,很好玩的东西会建议别人,而不是要求别人去吃或者做。被别人拒绝,自己也不会有什么情绪的。
中国的孝顺文化中,充满着强迫与被强迫的味道。既然有强迫了,那就没有“分享”了。很多人认为把好的东西给别人,那是为别人好。父母自己舍不得吃,把好的东西留给自己的子女,这样在子女的内心会引起强烈的“内疚”感,这样的感觉很不舒服。而父母认为好吃的东西,子女并不一定这样认为。一味的把一些营养品给自己的子女吃,只是为了满足做父母自己:看,我是很负责的父母,我把自己孩子养得很好。既然父母把好东西给了自己,那自己不领情,那我真的太不是玩意了。我一定要听父母的话,要不那真的不配做人。我也学会了,以后我长大了也要把好东西给别人,给孩子,给父母。好,带有强迫的所谓“分享”也就形成了。孝顺的孩子就是先满足父母的需要,忽略自己的需要。特别有一些“凤凰男人”更是这样。为了满足原先家庭的需要,甚至不惜牺牲小家庭的利益。
中国人很少懂得分享。没有分,哪来享呢?现在有很多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不懂分享,我看不尽然。“孔融让梨”的故事,满足了大多数人的道德伦理要求,恰恰是委屈了自己。所以,国人的自我价值很大部分来自别人的看法。而我朋友的母亲,也用满足别人,来完成自己的自我价值感。满足自己,必须牺牲别人的利益,这就是中国孝顺文化中一个很大的弊端。中国的24孝故事中,哪一个不是牺牲自己去满足别人?怎么可能是分享呢?难怪,她的家人有时候会有愤怒。
这样的情况也会发生在夫妻和朋友之间。夫妻间也经常会因为这样的模式产生矛盾,“好心当成驴肝肺”这样的抱怨在夫妻关系中时有发生。而“好心办坏事”这样的情况屡屡发生,都是因为没有关注别人的需要而产生的。中国女性心中的好男人,有一个标准就是:我做的饭菜再难吃,自己的丈夫也吃得很香!言下之意:只有满足了女人的男人,而忽略自己需要的人,那就是好男人。“孝顺”的男人,很接近中国人的价值感,当然就是“好”男人!然后用“爱”来美化,所以很多中国人崇尚的“爱”就是牺牲自己满足他人的“上帝”式的爱。有多少男人可以做到呢?女性的母爱或许在某些方面某些时候可以做到。但又可惜了,上帝是男的!
80后的人,开始追求自己的价值,我们会说他们“自我”“自私”,这是他们的价值对传统价值产生了冲突。他们更加能悦纳自己,那是因为他们不需要去和兄弟姐妹竞争,用取悦别人的方式去竞争。取悦其实就是牺牲自己满足别人!
我经常遇见自己认为很“爱”别人的人,特别是女性。在牺牲自己的基础上去“爱”别人。我经常问她们这样的问题:“你爱自己吗?”。一个对自己都不爱的人,不能满足自己的人,怎么可能有能力去爱别人?除非她们内心把自己看成是个上帝。上帝是被人供奉的,她们可能被人供奉吗?
满足了自己,同时也满足别人,这才是分享,这才是人和人之间的小爱!每个人都用牺牲自己,满足他人的“大爱”方式去对待别人,似乎符合我们内在的道德和价值观,但苦了自己,必须压抑自己的需要。压抑太多,转化为身体的疾病:癌症。生病后,可以让别人来满足自己了。因此很多人生病以后发生极大的变化。久病床前还需要有孝顺的人来伺候,也并不管自己的子女是否有工作,有其他事情。一旦不被满足,生气,发脾气,指责,这似乎都成为了“应该”“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有“孝顺”的合理性中心价值存在。而很多的子女,明明没有能力,或者是就算花再多钱也治不好自己父母的病,借钱买一个心理平衡,而让自己的父母在病床上受折磨,也不能象国外一些国家实行“安乐死”。然后父母走后,开始还债。
这都是“愚孝”的结果。而“愚孝”所对应的所谓爱,是很少有人能做到并坚持的“大爱”.
要爱别人,首先学会爱自己!要去分享,首先学会自己享受!牺牲自己,并不是爱自己的表现,但可以妥协!克己复礼,这是一个矫枉过正的表达,或许用“调己适礼”更好。
“调己适礼”是前几天一个青岛的同行和我聊天的时候他的观点,我很认同!
原因是她的母亲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总是把好吃的东西留给自己的家人,对待丈夫和儿女都是这样。举一个例子:家里做了一条鱼,她会把她认为很好吃的东西让给自己的家人吃,甚至一而再的夹到家人的碗里,自己却不吃。又或者她吃到一个自己认为很好吃的东西,她一定“要求”家人吃,说是分享。但关键的问题是,可能自己的丈夫和儿女不喜欢吃那个东西,或者那个时候不想吃。因此家人有时候感觉到的并不是分享,有一种被强迫。一次,他们会告诉她说不想吃,她就会一次又一次的问。家人被问烦了,甚至会有愤怒的感觉。
这样的情形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经常会发生。母亲感觉很委屈,好心没有得到好报。但是,这样的母亲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没有去关注别人的需要,而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要求”别人了,别人会有被强迫的感觉。
这是一种模式。那是几千年传下来的模式。这样的模式中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那就是我们并没有把自己的子女当一个独立的,有自我的人来看。其实他们的内心中并没有“分享”的观念,只有满足你或者满足自己的观念。给好东西你吃,似乎是满足你,其实他们在满足自己。真正的分享,是自己感觉很好吃,很好玩的东西会建议别人,而不是要求别人去吃或者做。被别人拒绝,自己也不会有什么情绪的。
中国的孝顺文化中,充满着强迫与被强迫的味道。既然有强迫了,那就没有“分享”了。很多人认为把好的东西给别人,那是为别人好。父母自己舍不得吃,把好的东西留给自己的子女,这样在子女的内心会引起强烈的“内疚”感,这样的感觉很不舒服。而父母认为好吃的东西,子女并不一定这样认为。一味的把一些营养品给自己的子女吃,只是为了满足做父母自己:看,我是很负责的父母,我把自己孩子养得很好。既然父母把好东西给了自己,那自己不领情,那我真的太不是玩意了。我一定要听父母的话,要不那真的不配做人。我也学会了,以后我长大了也要把好东西给别人,给孩子,给父母。好,带有强迫的所谓“分享”也就形成了。孝顺的孩子就是先满足父母的需要,忽略自己的需要。特别有一些“凤凰男人”更是这样。为了满足原先家庭的需要,甚至不惜牺牲小家庭的利益。
中国人很少懂得分享。没有分,哪来享呢?现在有很多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不懂分享,我看不尽然。“孔融让梨”的故事,满足了大多数人的道德伦理要求,恰恰是委屈了自己。所以,国人的自我价值很大部分来自别人的看法。而我朋友的母亲,也用满足别人,来完成自己的自我价值感。满足自己,必须牺牲别人的利益,这就是中国孝顺文化中一个很大的弊端。中国的24孝故事中,哪一个不是牺牲自己去满足别人?怎么可能是分享呢?难怪,她的家人有时候会有愤怒。
这样的情况也会发生在夫妻和朋友之间。夫妻间也经常会因为这样的模式产生矛盾,“好心当成驴肝肺”这样的抱怨在夫妻关系中时有发生。而“好心办坏事”这样的情况屡屡发生,都是因为没有关注别人的需要而产生的。中国女性心中的好男人,有一个标准就是:我做的饭菜再难吃,自己的丈夫也吃得很香!言下之意:只有满足了女人的男人,而忽略自己需要的人,那就是好男人。“孝顺”的男人,很接近中国人的价值感,当然就是“好”男人!然后用“爱”来美化,所以很多中国人崇尚的“爱”就是牺牲自己满足他人的“上帝”式的爱。有多少男人可以做到呢?女性的母爱或许在某些方面某些时候可以做到。但又可惜了,上帝是男的!
80后的人,开始追求自己的价值,我们会说他们“自我”“自私”,这是他们的价值对传统价值产生了冲突。他们更加能悦纳自己,那是因为他们不需要去和兄弟姐妹竞争,用取悦别人的方式去竞争。取悦其实就是牺牲自己满足别人!
我经常遇见自己认为很“爱”别人的人,特别是女性。在牺牲自己的基础上去“爱”别人。我经常问她们这样的问题:“你爱自己吗?”。一个对自己都不爱的人,不能满足自己的人,怎么可能有能力去爱别人?除非她们内心把自己看成是个上帝。上帝是被人供奉的,她们可能被人供奉吗?
满足了自己,同时也满足别人,这才是分享,这才是人和人之间的小爱!每个人都用牺牲自己,满足他人的“大爱”方式去对待别人,似乎符合我们内在的道德和价值观,但苦了自己,必须压抑自己的需要。压抑太多,转化为身体的疾病:癌症。生病后,可以让别人来满足自己了。因此很多人生病以后发生极大的变化。久病床前还需要有孝顺的人来伺候,也并不管自己的子女是否有工作,有其他事情。一旦不被满足,生气,发脾气,指责,这似乎都成为了“应该”“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有“孝顺”的合理性中心价值存在。而很多的子女,明明没有能力,或者是就算花再多钱也治不好自己父母的病,借钱买一个心理平衡,而让自己的父母在病床上受折磨,也不能象国外一些国家实行“安乐死”。然后父母走后,开始还债。
这都是“愚孝”的结果。而“愚孝”所对应的所谓爱,是很少有人能做到并坚持的“大爱”.
要爱别人,首先学会爱自己!要去分享,首先学会自己享受!牺牲自己,并不是爱自己的表现,但可以妥协!克己复礼,这是一个矫枉过正的表达,或许用“调己适礼”更好。
“调己适礼”是前几天一个青岛的同行和我聊天的时候他的观点,我很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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