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痕多長愛多長
[导读]:常宝不是第一次发现邱好身上的红斑。 红红紫紫的一小团,在他裸在T恤衫外的颈上,手臂上。 但是常宝若无其事地将脸转了过去。她的心情,与其说是嫉妒愤怒,倒不如说是...
常宝不是第一次发现邱好身上的红斑。
红红紫紫的一小团,在他裸在T恤衫外的颈上,手臂上。
但是常宝若无其事地将脸转了过去。她的心情,与其说是嫉妒愤怒,倒不如说是感伤。
她已经二十四岁了,不算老,也不算小,正是一个开始看清情感本质的年龄。
十九岁那年她认识邱好,两个人也有过花前月下,以为彼此便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打碎了和成泥重新捏就的两个泥娃娃。
五年。泥娃娃不是风吹日晒都不怕的马兰花,从学校到社会,从满心期许兴致勃勃到脚踏实地安然渡日,身上早已明伤暗伤裹杂,OK绷打了一个又一个,泥娃娃成了木乃伊,谁看谁都不能找到看另一个自己般那种欢喜亲近的感觉来。
常宝的感伤便是如此——不为背叛,单为麻木。
邱好在她肩头轻拍:“我要出去办些事情。”
常宝忽然感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两人还没有结婚,便已熟悉得连拥吻都感觉是负累,以后的日子还能心存幻想?
看着邱好在T恤衫里略显膨胀的身体,她的眼泪流了下来。五年前,他是一只铅笔呀,什么时候,他的人变成了一只蘸满汁液的毛笔,心变成了瘦枯冷静的钢笔尖呢?
第一次与邱好接吻是在校园宿舍楼的拐角处。冬夜,碜骨的凉。她将系在她颈上的他的围巾取下,踮脚挂在他细长的脖子上,说:“我要上去了。”顺其自然,他的手就环抱了过来,隔着棉衣,她也能感觉来自他手臂的力量,辨断出那一条条隐藏着的肌肉轮廓。那个吻是冰凉的,像是吮吸盛满冰激淋的小钢勺,说不出的甜蜜流进身体里,牵动暖和的心跳。他们还不明白怎么吻。牙齿在冬夜相碰撞,磕出的细碎的咯咯声,是看着自己箭中靶心的光着身体小孩藏在半空中得意的轻笑。她还记得自己是一路笑着回宿舍的,没有与舍友说话,飞快地钻进被子,将嘴唇一次次亲向软软冰凉的棉被,然后脸红心跳。
第一次与邱好做爱是他家的单人床上。初性总是慌张,慌张短暂得甚至来不及去记忆。她想不起来那过程,却记得自己将被子拉到鼻尖上,从被端露出眼睛羞涩地看着他的身体。男人的身体。她的爱情她的身体她的幸福托付的人体。他那时瘦且高,站在地板上同样羞涩地看着她。中文系的她可以找出一千条修饰来形容他。可是那时,她的脑中只想到铅笔。
“邱好是削过的铅笔,坚实,尖锐,却能在我身体划出最温柔的线条。”那天的日记便只是这样一句话。
回家洗澡时,她在自己左乳上看到一块硬币大小的红斑。她对着镜子这才颤抖起来。她从此是女人了,这个红斑是女孩变成女人的勋章。它提醒她回忆,她爱着的那个男人,带着多么贪婪的爱去吮吸着她的身体,发出用吸管饮空一杯可乐后依不舍放弃,拼力吸啜时发出的声响。
她以为吻痕永远消不掉了。
可是五年了,岁月渐老,她也渐悟——吻痕有多长,爱便有多长。
邱好第一次看到常宝手臂上的红斑时愣了一下,手里的牛奶杯跟着一晃。
那斑颜色还鲜艳,没有变成残玫瑰的暗黄。
他顺着那斑向上看,却发现常宝正在看他,和往日的目光并不一样。
“怎么?”他极为艰难的对她笑了笑。
常宝摇头:“没什么。只是想,我们在一起都五年了。”
“想结婚吗?”他轻描淡写地问。
常宝有些意外,又有些沮丧。以前,她总催着他结婚,而他会环视着小小的房间说:“等我们赚够有婴儿室的套房吧。”今天他破天荒地主动说到结婚,却用了这样不正式的语气。她一下子不知道如何应对好。
“你想结婚吗?”常宝问。
她警惕的反应让他吓了一跳。邱好以为常宝会像以前一样娇娇笑说:“当然想。我可不想做老新娘。”
看邱好不说话,常宝便从他手里拿过牛奶杯去厨房清洗。她伸手拿杯的时候,那红斑又在他面前闪了一下。
那块红!
邱好坐在酒吧里喝酒。酒保好事,陪他喝酒,陪他聊球,然后在酒过半时,拍他肩说:“因为女人吧!”
如果在平时,邱好一定会逼视他,让那双让人厌烦的小眼睛在他面前消失。
但是今天他特别有说的欲望。
他说:“我对她,真的太好……”
他边喝边喋喋,讲他为了她留在这座城市,讲他为了存钱兼了两份差……他讲:“那年情人节,我忙得头昏眼花,在公司做事做到深夜。等我走在路上时,才想起忘记给她买花。我跑了几个花店,玫瑰都卖光了。怕她不开心,我向街边路遇的情侣们买花。那天,我左手拿着一百元钞票,右手空空地伸向那些情侣。你知道吗,我加班一天才八十元补贴,那一天,我等于是白忙。等我拿着一束玫瑰回到家里时,她却将它扔了。我说我知道花不太好看了,明天我再给你买好的。她说,花好不好看无所谓,问题是她感觉我不重视她……她不知道,我对她,真的太好……以前她缠着我要结婚……现在……我昨天在她身上看到吻痕……我知道那不是我留下的……”
常宝躺在床上,拿着电话听筒。她说:“……今天他问我是不是想结婚。我知道他现在对我只是义务。因为我跟他好了五年,他便认为他必须得娶我。你明白吗?是必须得娶,而不是因为爱。我是想和他结婚,但不是在这种状态下……我想,他有别的女人……我不至一次在他身上看到红斑……你知道的,只有爱得很投入的人才会有那种用力的吻,那个女孩一定很爱她,不然,不会那样用力地吮吸……”
邱好回家的时候已经七分醉了。他又没有看到常宝的眼泪。
他在第二天看到常宝留下的纸条:邱好,我想我们需要分开了。
他将纸条团成一团扔向窗外,胳膊上的肌肉愤怒地隆起。
他对着镜子冷笑:“女人。女人!!”
一个月后的某个夜晚。
邱好坐在某个酒楼的餐桌边,紧张地看着客户翻动菜单。他不害怕吃完后无钱买单,他害怕的是客户会点海鲜。当他听到那男人不标准的普通话报出一串海鲜时,他下意识地挠挠脖子苦笑——他对海鲜过敏,吃过海鲜后第二天,身上一起会起红斑。
城市某扇窗户背后,两个女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表情忧伤的是常宝,拿着摇控器不停地换频道的是她的女友。常宝曲膝怀抱着自己,下巴放在左臂上,嘴里无意识地咬着手臂,像小孩子吮吸手指头。她抬起头,茫然地说:“他与那个女人一定很好吧,他都没有来找过我呢。”她伸手去拿烟盒,手臂上一块新鲜的红斑陌然地在桌面上轻晃。
红红紫紫的一小团,在他裸在T恤衫外的颈上,手臂上。
但是常宝若无其事地将脸转了过去。她的心情,与其说是嫉妒愤怒,倒不如说是感伤。
她已经二十四岁了,不算老,也不算小,正是一个开始看清情感本质的年龄。
十九岁那年她认识邱好,两个人也有过花前月下,以为彼此便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打碎了和成泥重新捏就的两个泥娃娃。
五年。泥娃娃不是风吹日晒都不怕的马兰花,从学校到社会,从满心期许兴致勃勃到脚踏实地安然渡日,身上早已明伤暗伤裹杂,OK绷打了一个又一个,泥娃娃成了木乃伊,谁看谁都不能找到看另一个自己般那种欢喜亲近的感觉来。
常宝的感伤便是如此——不为背叛,单为麻木。
邱好在她肩头轻拍:“我要出去办些事情。”
常宝忽然感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两人还没有结婚,便已熟悉得连拥吻都感觉是负累,以后的日子还能心存幻想?
看着邱好在T恤衫里略显膨胀的身体,她的眼泪流了下来。五年前,他是一只铅笔呀,什么时候,他的人变成了一只蘸满汁液的毛笔,心变成了瘦枯冷静的钢笔尖呢?
第一次与邱好接吻是在校园宿舍楼的拐角处。冬夜,碜骨的凉。她将系在她颈上的他的围巾取下,踮脚挂在他细长的脖子上,说:“我要上去了。”顺其自然,他的手就环抱了过来,隔着棉衣,她也能感觉来自他手臂的力量,辨断出那一条条隐藏着的肌肉轮廓。那个吻是冰凉的,像是吮吸盛满冰激淋的小钢勺,说不出的甜蜜流进身体里,牵动暖和的心跳。他们还不明白怎么吻。牙齿在冬夜相碰撞,磕出的细碎的咯咯声,是看着自己箭中靶心的光着身体小孩藏在半空中得意的轻笑。她还记得自己是一路笑着回宿舍的,没有与舍友说话,飞快地钻进被子,将嘴唇一次次亲向软软冰凉的棉被,然后脸红心跳。
第一次与邱好做爱是他家的单人床上。初性总是慌张,慌张短暂得甚至来不及去记忆。她想不起来那过程,却记得自己将被子拉到鼻尖上,从被端露出眼睛羞涩地看着他的身体。男人的身体。她的爱情她的身体她的幸福托付的人体。他那时瘦且高,站在地板上同样羞涩地看着她。中文系的她可以找出一千条修饰来形容他。可是那时,她的脑中只想到铅笔。
“邱好是削过的铅笔,坚实,尖锐,却能在我身体划出最温柔的线条。”那天的日记便只是这样一句话。
回家洗澡时,她在自己左乳上看到一块硬币大小的红斑。她对着镜子这才颤抖起来。她从此是女人了,这个红斑是女孩变成女人的勋章。它提醒她回忆,她爱着的那个男人,带着多么贪婪的爱去吮吸着她的身体,发出用吸管饮空一杯可乐后依不舍放弃,拼力吸啜时发出的声响。
她以为吻痕永远消不掉了。
可是五年了,岁月渐老,她也渐悟——吻痕有多长,爱便有多长。
邱好第一次看到常宝手臂上的红斑时愣了一下,手里的牛奶杯跟着一晃。
那斑颜色还鲜艳,没有变成残玫瑰的暗黄。
他顺着那斑向上看,却发现常宝正在看他,和往日的目光并不一样。
“怎么?”他极为艰难的对她笑了笑。
常宝摇头:“没什么。只是想,我们在一起都五年了。”
“想结婚吗?”他轻描淡写地问。
常宝有些意外,又有些沮丧。以前,她总催着他结婚,而他会环视着小小的房间说:“等我们赚够有婴儿室的套房吧。”今天他破天荒地主动说到结婚,却用了这样不正式的语气。她一下子不知道如何应对好。
“你想结婚吗?”常宝问。
她警惕的反应让他吓了一跳。邱好以为常宝会像以前一样娇娇笑说:“当然想。我可不想做老新娘。”
看邱好不说话,常宝便从他手里拿过牛奶杯去厨房清洗。她伸手拿杯的时候,那红斑又在他面前闪了一下。
那块红!
邱好坐在酒吧里喝酒。酒保好事,陪他喝酒,陪他聊球,然后在酒过半时,拍他肩说:“因为女人吧!”
如果在平时,邱好一定会逼视他,让那双让人厌烦的小眼睛在他面前消失。
但是今天他特别有说的欲望。
他说:“我对她,真的太好……”
他边喝边喋喋,讲他为了她留在这座城市,讲他为了存钱兼了两份差……他讲:“那年情人节,我忙得头昏眼花,在公司做事做到深夜。等我走在路上时,才想起忘记给她买花。我跑了几个花店,玫瑰都卖光了。怕她不开心,我向街边路遇的情侣们买花。那天,我左手拿着一百元钞票,右手空空地伸向那些情侣。你知道吗,我加班一天才八十元补贴,那一天,我等于是白忙。等我拿着一束玫瑰回到家里时,她却将它扔了。我说我知道花不太好看了,明天我再给你买好的。她说,花好不好看无所谓,问题是她感觉我不重视她……她不知道,我对她,真的太好……以前她缠着我要结婚……现在……我昨天在她身上看到吻痕……我知道那不是我留下的……”
常宝躺在床上,拿着电话听筒。她说:“……今天他问我是不是想结婚。我知道他现在对我只是义务。因为我跟他好了五年,他便认为他必须得娶我。你明白吗?是必须得娶,而不是因为爱。我是想和他结婚,但不是在这种状态下……我想,他有别的女人……我不至一次在他身上看到红斑……你知道的,只有爱得很投入的人才会有那种用力的吻,那个女孩一定很爱她,不然,不会那样用力地吮吸……”
邱好回家的时候已经七分醉了。他又没有看到常宝的眼泪。
他在第二天看到常宝留下的纸条:邱好,我想我们需要分开了。
他将纸条团成一团扔向窗外,胳膊上的肌肉愤怒地隆起。
他对着镜子冷笑:“女人。女人!!”
一个月后的某个夜晚。
邱好坐在某个酒楼的餐桌边,紧张地看着客户翻动菜单。他不害怕吃完后无钱买单,他害怕的是客户会点海鲜。当他听到那男人不标准的普通话报出一串海鲜时,他下意识地挠挠脖子苦笑——他对海鲜过敏,吃过海鲜后第二天,身上一起会起红斑。
城市某扇窗户背后,两个女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表情忧伤的是常宝,拿着摇控器不停地换频道的是她的女友。常宝曲膝怀抱着自己,下巴放在左臂上,嘴里无意识地咬着手臂,像小孩子吮吸手指头。她抬起头,茫然地说:“他与那个女人一定很好吧,他都没有来找过我呢。”她伸手去拿烟盒,手臂上一块新鲜的红斑陌然地在桌面上轻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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