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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一審被判5年,上訴還會減

[导读]:昨日,郭美美案在京一审开庭。经过7个多小时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郭美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在7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郭美美、赵晓来当庭对罪名...



昨日,郭美美案在京一审开庭。经过7个多小时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郭美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在7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郭美美、赵晓来当庭对罪名表示异议。最终经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郭美美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赵晓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3次设赌局赌资200多万
据检方指控,郭美美同外籍男朋友康奈德于2013年3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国际公寓房间设赌局,组织朱某等人打“德州扑克”,当晚,朱某赌资数额达40万元。3个月后,郭美美又同陈某于2013年6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和7月1日晚至2日凌晨,先后2次在公寓房间内设赌局,组织李某等人打“德州扑克”,赌资数额共计人民币173.9万元。这三次赌局的赌资数额达到231万多元。
赵晓来则被检方指控称在6月和7月份的两次赌局中,明知郭美美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 S机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103万元。
经过审理,东城区法院当庭宣判称,郭美美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赵晓来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资金结算的直接帮助,情节严重,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均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在共同犯罪中郭美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赵晓来为赌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属开设赌场的共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律师称暂未确定是否上诉
对于检方指控以及出具的证人供述,郭美美和赵晓来都曾当庭表示异议。
郭美美多次强调打牌是临时起意,没有蓄意策划赌局,并称不认为自己是组织赌博而只是参与赌博;赵晓来也翻供称两次赴赌局提供刷PO S机等服务却并不知道这是赌局。
而在自我辩护中,郭美美还说道:“我知道犯错了,也特别后悔我的无知、不懂法,不知道约朋友在家里打牌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以后一定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希望法院能公平公正判决,不会因为红会的事情或者外界的关注做出不公的判决。”
郭美美的母亲昨天也出现在庭审现场,直到宣判后庭审结束才抹泪离去。据辩护律师透露,对一审判决的结果,郭美美暂未确定是否要继续上诉。





细节
参加郭美美赌局有人1小时输掉90万

郭美美的赌局是怎样进行的?在庭审中,检方出示的多份证据披露了其中细节。有证人表示,自己参与郭美美组织的赌局,1个小时就输了90万。
参赌者徐某供认,一次,郭美美给他发短信说要在北京公馆某房间“开会”,他就知道郭美美要组织牌局。到的时候房间里有郭美美、助理吕某等8个人。郭美美说,上桌后每人先给2万元的筹码,筹码输了先要结账,然后再继续玩。徐某称,郭美美按每把赌注的5%抽水,她的助理吕某负责在赌局中打杂、结账。
参赌者马某供认,2013年3月13日晚,他参与了郭美美的赌局并赢了2.5万元。马某说,郭美美是徐某介绍认识的,玩牌的时候凡是徐某要介绍的人就是“局头”,即赌局的组织者。“知道局头是谁,才知道赌局结束后找谁结账。”马某说,郭美美向他介绍了牌局的规则:输了当场刷卡结账,赢了第二天转账。
参赌者梁某供认,2013年7月1日,他参与郭美美的赌局并输了90万。当天晚上11点左右,梁某在朋友的带领下去北京公馆郭美美住处打牌,“郭美美是开局的人”。一小时后,梁某想要离开,被告知输了90万元,结了账才能走。梁某认为数字有误,刷卡支付20万元后离开,后来又让司机在第二天早上汇款70万元。
参赌者朱某供认,他与郭美美此前仅有一面之缘,但郭美美却热情地邀请朱某参加牌局。“她从晚上8点多一直到夜里1点多,不停打电话邀请我以牌会友,说两人再次见面。她还说这边有许多朋友,都是有实力、有名望的人。”朱某表示,参加赌局仅两个多小时,就输了40万元。“我说不玩了,大家就都停下来,都不玩了。我说改天给你钱,她说不行,现在就要给钱,拿起电话感觉要从外面叫人。”朱某称,当天他被郭美美等人控制到天亮。直到写下了一张40万元的欠条,在郭美美助理的“陪同”下回单位取钱后,方才脱身。

焦点

缘何羁押一年后方开庭?

2014年8月20日,郭美美被东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今年5月22日,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起诉至法院。5月28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9月10日,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将在法院开庭审理。从批捕到审理超过一年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只要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这个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话,还可以延长一到三个月的期限。侦查阶段可以有六个月甚至更长的期限。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在检察院最长可以达到六个半月。

“按照法律规定,侦查阶段最长可以达到半年以上,审查起诉最长为六个半月,两者相加有一年多时间。而郭美美案件中,两者相加的期间共计九个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易胜华说。
就郭美美案件在法院的时间,易胜华表示,按照刑诉法规定,一审的审限是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三个月。从5月20日法院受理到9月10日开庭,总共用时四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易胜华分析,就郭美美案而言,造成羁押期限等延长的原因有三个方面,首先,据警方通报,郭美美案件涉及到在境外服务器网站上开户,按法律规定,在境外取得的一些证据在国内法庭使用时需要相关手续。例如,书证需经过境外公证部门、使领馆确认真实性。其次,本案涉及微信等电子证据,因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因此其提取、保存、转交都有严格规定。此外,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罪,涉及人数较多,取证范围较广,也给侦查审理增加了难度。

针对检方在起诉罪名中不涉及性交易一事,易胜华表示,性交易行为本身违法,但属于治安处罚范畴,可被处以拘留、罚款、收容教育,不作为犯罪行为来追究。因此,性交易没有出现在检方的起诉书中。

当庭申请证据审查被驳回

郭美美及辩护人当庭提出,侦查机关几次对郭美美的审讯时间均在凌晨,据此认为侦查机关存在疲劳审讯等问题,向法庭要求审查郭美美的庭前供述是否系合法取得,并要求对郭美美审讯证据的视频资料进行审查。
对此,公诉机关回应称,通过审阅侦查阶段的讯问视频,在预审阶段,侦查机关共提讯郭美美22次,讯问时间多数不超过半小时,最长约为4小时,其中仅7月14日当天讯问两次;夜间讯问没有超过法律规定时间,不存在连续讯问、疲劳审讯问题,获取的证据不应该予以排除。同时,郭美美辩护人在法庭调查阶段提出该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

法庭表示,法院在9日下午召开庭前会议时,郭美美方并没有提交申请。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应当在庭前提交。
在庭审中,郭美美当庭否认与参与牌局的陈某、徐某等人认识,且表示自己没有在牌局中“抽水”。郭美美称,在康奈德组局时,由于康奈德不讲中文,自己只是做翻译,转达康奈德的意思,因此被参赌人员认为是开赌局的人。
公诉机关表示,案件中的证人均是通过涉案人员指认确定参赌人员,并逐一依法进行询问和讯问。

经过举证、质证等环节,并给予郭美美及辩护人充分辩护的时间后,公诉机关发表公诉意见指出,郭美美在庭上翻供行为,对是否办理银行卡、介绍盘局规则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回答,表明其推脱责任和拒不认罪的态度,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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