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农村合格幼儿园便携式移动多媒体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JYZB-2009幼DMT498
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受南京市教育局委托,就南京市农村合格幼儿园便携式移动多媒体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南京市农村合格幼儿园便携式移动多媒体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JYZB-2009幼DMT498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便携式移动多媒体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具有普教移动多媒体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不少于两个,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供货清单,原件备查;
5.具备企业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如ISO9001:2000等认证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招标科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叁佰元正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正(支票、汇票,不收现金)
●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09年12月8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09年12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样品送交时间:2009年12月7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及样品接受地点: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三楼招标科
投标文件接受人:徐俊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09年12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马府街18号三楼
邮政编码:210002
保证金汇款单位: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工商行太平路分理处
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招标科 2009年11月17日
南京市教育装备政府采购
南京市农村合格幼儿园便携式移动多媒体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YZB-2009DMT498
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受南京市教育局委托,就南京市农村合格幼儿园便携式移动多媒体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采购项目说明
1.采购编号:JYZB-2009DMT498
2.项目名称:南京市农村合格幼儿园便携式移动多媒体项目
3.项目简要说明:幼儿园便携式移动多媒体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时间:2009年12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白下区马府街18号三楼)
7.招标文件领取办法:网上下载
8.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时确定。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江苏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 符合采购需求说明中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4.凡是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到指定地点,否则市装备办招标科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须知(第一章)
(2)项目需求(第二章)
(3)投标文件格式(网上下载)
(4)鉴证合同格式(网上下载)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市装备办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
关于南京市农村合格幼儿园便携式移动多媒体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JYZB-2009幼DMT498
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受南京市教育局委托,就南京市农村合格幼儿园便携式移动多媒体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南京市农村合格幼儿园便携式移动多媒体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JYZB-2009幼DMT498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便携式移动多媒体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具有普教移动多媒体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不少于两个,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供货清单,原件备查;
5.具备企业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如ISO9001:2000等认证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招标科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叁佰元正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正(支票、汇票,不收现金)
●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09年12月8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09年12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样品送交时间:2009年12月7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及样品接受地点: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三楼招标科
投标文件接受人:徐俊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09年12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马府街18号三楼
邮政编码:210002
保证金汇款单位: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工商行太平路分理处
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招标科 2009年11月17日
南京市教育装备政府采购
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将在南京市教育装备网发布信息变更公告,请相关供应商留意。。
2.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市装备办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人应根据货物需求,准备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格式网上下载)
(2)投标报价单及技术参数说明
a.如认为内容需详细描述或增加细目,请附详细说明。
b.报价表上的价格应为包括价款、运输、售后服务、税费及其他方面的价格。
c.投标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拒绝。
d.每个投标人只可以投一个品牌的产品,但可以根据配置要求的不同选投不同型号的产品。每一款产品必须有详细的配置参数说明。
(3)质保期限、用户培训及服务承诺
(4)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次招标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技术规格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若无列出,则视为包含于总报价当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技术规格响应表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6.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主要设备应提供生产制造厂家授权代理证书;
(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6)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7)企业交纳的劳动与社会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还);
(8)企业员工姓名及社会保障卡号;
7.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逐条填报投标报价表的技术规格响应表。
8.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有法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9.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六、开标与评标
1.市装备办将在“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开标后,市装备办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并独立开展评标工作。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委会将分别对各需求表中的标的进行综合打分,根据评标得分情况,由高到底排列,推荐出各项目的第一中标人。
七、签订合同
1.中标结果将在南京市教育装备网上公示。中标人应在网上中标公示三个工作日之后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及时签订相关项目合同,若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将宣布解除合同,并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合同鉴证(办理时请出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向市装备办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并到达市装备
办指定帐户。
3.为验证中标产品(含配件)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和价格优势,市装备办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中标产品进行监测,或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成交价格进行判断,若发现中标产品(含配件)的技术指标与测试结果偏差较大,或价格与市场平均价相比缺乏优势,或存在虚假投标现象,我方可否决该投标产品(含配件)。本验证方式和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的否决权同样适用于公布中标结果后。
4.采购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双方应就此签订补充合同,合同金额的增减幅度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但不得对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做出任何实质性改变。同时采购人不得要求增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货物。
八、付款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期交货。交货后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由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发票;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
(4)验收合格的验收表及结算清单(格式网上下载)
(5)市装备办出具的付款通知书。
九、违约处罚
1.若投标书完全响应标的,因价格等因素弃标不做者,扣罚其投标价2%的违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标一次至两年的处罚。
2.?凡中标公司必须在中标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前来签订或鉴证合同。若因质量、施工等方面原因,有学校书面投诉的,将给予警告,两次以上投诉的,将给予停标及扣罚履约金的处罚。
3.?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工并交付使用,如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拒的情况,逾期未完工者除扣罚履约金外,每天加罚合同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项目需求
一、货物需求
备注:样品请于2009年12月7日下午14:00-16:00送交至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三楼招标科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具有普教移动多媒体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不少于两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供货清单,原件备查;
4.具备企业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如ISO9001:2000等认证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考虑到后续学校的装备需求,给予合理的优惠报价,所有产品报价均不得高于以往类似装备项目,主要产品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图片(画册)与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质检报告。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系列产品省(市)级以上质检部分鉴定证书或质检报告,确保产品环保、安全。
3所有产品的质保年限三年以上。质保期外必须提供周详的服务说明。
4.该精密设备配备农村幼儿园使用培训尤为重要,投标人必须说明合同履约后,如何对每所幼儿园教师用户开展实用培训,并对每园一名教师集中开展简单维护保养培训,包括培训时间、人员和达到效果的说明。
5.考虑本次采购批量较大,供应厂商的产品报价(含单件产品报价)不高于同期已实施
的学校通过招投标的产品报价,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6.签订合同后,产品应按期送达到校,并应服从环境装饰项目和系统集成的速度
四、付款条件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并提交所需单据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三个月内没有发现设备质量问题,付清余款50%。
五、服务承诺要求
1.所有产品质保三年以上。在质保期外,对产品的维修等,必须在时间、内容上须明确无误的给予说明。含混不清的承诺将被扣分。
2.服务时间的承诺:须明确相应供货的时间要求
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如使用方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卖方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使用方商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使用。
4.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使用方保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相应,紧急情况下1小时。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否则使用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5.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报价单位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备件材料,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6.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增减数量变更,但此项变更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无向乙方进行解释的义务。
7.所有货物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和质量标准。
六、供货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交至指定学校,并安装调试完毕。
七、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一)价格为50分:
取所有供应商有效标书报价的最低价为50分,其他报价的价格分为:最低价/其他投标报价×50。
(二)样品技术响应和质量保证35分:
样品3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打分,主要评判点为箱体结构、内部布线科学性、可靠性10分;箱体内置各设备技术性能和音视频效果15分;整体操作便捷性5分。
质量保证5分:根据质量认证书、技术人员证书等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三)信誉与业绩5分
根据近两年在全国普教系统的类似成功案例及及质量反馈意见等酌情评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在南京普教系统有类似成功案例者,加1分
(四)售后服务能力及承诺5分
满足标书基本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的得3分,增加免费质保服务期和服务项目的加1~2分
(五)环保\节能\自主知识产权:3分
根据所提供的材料和证书酌情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六)评委综合评价0~2分:根据投标文件制作的完整性、投标公司经营的状况及所
投产品的社会认可程度等情况,进行自主评判。
上述评分办法均以投标文件、评委的判断为准。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密封档案袋及投标书封面格式:
说明:1、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具此表并盖章,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开标一览表”不需装订,同信封单封。
三、投标文件格式:
1.数量正本1份,副本4份,请在封面中的“投标文件”下方注明正本或副本,并用档案袋密封盖章。
2.标书应装订成册,所列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投标函(格式如下)
(2)报价单
(3)方案设计(系统工程或集成项目必须有方案的设计思想、方案的结构图或拓朴图,有方案设计的相关说明,包括功能实现、技术实现),方案中的技术要求及相关
产品性能介绍(详细的图、表及文字说明),系统工程与集成项目的施工方案与
施工管理方案等。
(4)质保期限、用户培训及服务承诺
(5)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c.制造商授权书、产品质量标准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d.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e.生产厂家资格声明(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f.产品鉴定证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g.施工资质证明(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h.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i. 经典或成功的案例及合同,相关获奖证书等(如果有的话)
j. 其他能证明企业(供应商)经营能力、生产水平、资信的材料等(如果有的话)。
第四章鉴证合同格式
南京市教育装备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宁教采 JYZB-2009 号
经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招标采购,(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就学校项目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定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文件构成:⑴招标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方、乙方商定的其它必要文件。
二、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详见乙方的投标文件。
三、合同金额: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 ??),单价详见乙方所附报价单(附后)。
四、付款条件: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经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备有效单据(合同文件、验收表、验收清单、付款通知书)后,由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五、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免费质保年限: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年月
日前;交货地点(学校)为:,免费质保年限为:年。
六、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货物经质检部门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在使用过程中,一但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以上约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第八条给予乙方处罚。
七、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2%,南京市教育装备政府采购协议会员供货商免交)后鉴证盖章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市装备办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鉴证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招标科
2009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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