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抖音网红推广 不能按CPA的结算方式来推广?
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出,这一定是甲方提出的问题,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是基于自己利益最大化,而做决定的。作为甲方,对自己有利的是花100块钱,收回100+块钱。对乙方来讲,广告位值100块钱,就争取不能低于100元卖出去。这里面就会存在博弈,甲方想要的是花最少钱,买到最好的资源,乙方想要的是,把资源用合理的价格卖出去。一个要买,一个要卖,中间的平衡点就是效果。
既然平衡点是效果,那为什么不能按CPA效果广告的计费方式来计费呢?这要从CPA的历史讲起了。我最早接触的CPA,是12年开始,一些做应用APP的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按照几毛钱到几块钱,一个A来买用户,这个A指的是激活,即一个新增用户的价格。这样的计费方式,简单直接,假设投放一个包到渠道A,一个月新增激活1万个,按照1块钱一个A,结算就是1万块钱。
在互联网初期,规则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这种计费方式比较普遍,随着移动互联网的红利消失,渠道的重要性越来越大,按照以往那种CPA的结算方式,就行不通了。为什么行不通了呢?因为CPA的数据是CP(甲方)给的,那甲方说多少就是多少咯,本来实际激活是100个的话,甲方说只有20个,作为渠道也是没有办法的,这种行为在业内叫做扣量。
在渠道话语权增强,CP减弱的情况下,渠道就开始琢磨,怎样才能杜绝扣量的行为呢?思路很简单,就是按自己定的规则来玩这个游戏,这个世界上,就是强者制定规则,弱者遵守规则,国与国之间都是如此,更何况公司之间呢。所以,现在找渠道去买量,都是按照CPD的方式来了,指的是按照下载量来结算,这个数据是渠道给的,就可以杜绝CP扣量的情况了。
所以,从上面可以得出结论来,按照CPA结算的话,甲方会有扣量的行为,因为不信任,导致无法按照CPA的方式来收费,这是其一。话说如果双方彼此都很信任了,是不是就可以按照CPA的方式来结算了呢?答案还是否定的,这就涉及到第二个原因了,技术原因。
CPA的结算是按照包的激活数据来结算的,比如有100个渠道去推广,就会生成100个不同渠道号的包,每个包的激活单独统计,用以区分每个渠道的数据,按照这个数据进行结算。假设这100个渠道,只有1个包,那么如果新增了1000个激活,这是哪个渠道带来的呢?不知道,也就没有办法结算了。
抖音网红推广的问题就在这里了。举个例子,假设抖音网红推广的是一个教育类APP,名字是“老虎我爱你”,抖音网红发出去视频后,播放量惊人,形成了小热点,看过视频的用户都想去下载“老虎我爱你”,这个时候,会发现那些看过视频,形成转化的用户,四散开来,有的去苹果商店下载“老虎我爱你”,有的去应用宝下载,有的去小米商店下载,有的在自己手机里不知名的应用市场里面下载“老虎我爱你”,那通过这个视频,带来的激活数是多少呢?以目前的技术来看,是不可能统计到的,也就无从按照CPA的数据来结算了。
所以,无论是从技术角度,还是从信任的角度,抖音网红推广产品按照CPA的方式来结算,都是行不通的,于是就形成了这种按条收费,相当于是包断的方式,不论效果如何,统统一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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